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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訂的《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(guī)則》已于7月起全面實施。記者10日從天津市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獲悉,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專項整治活動已啟動,涉及有機產品獲證企業(yè)、實體及網絡銷售場所以及相關認證機構。
有機產品是指生產、加工、銷售過程符合有機產品國家標準的,供人類消費、動物食用的產品。據(jù)了解,有機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絕對禁止使用農藥、化肥、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質,并且不允許使用基因工程技術,其采摘、分選、包裝、儲藏、搬運的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都有嚴格的要求。
新修訂的《規(guī)則》指出,產品中不能檢出任何禁用物質;銷售場所對有機產品不能進行二次分裝或加貼標志;因各種問題而被撤銷認證證書的企業(yè),任何認證機構在1-5年內不得再次受理其有機產品認證申請;銷售產品須使用銷售證并建立“一品一碼”追溯體系,每個認證的產品都附有一個17位的隨機編碼。
業(yè)內人士提醒廣大消費者,若對買到的有機認證產品產生懷疑,可登錄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(tǒng)(www.food.cnca.cn)網站上查詢產品的真?zhèn)巍H绻M者發(fā)現(xiàn)產品與信息系統(tǒng)查詢的內容不一致的,可聯(lián)系認證機構核實或撥打質監(jiān)投訴舉報電話12365。
來源:新華網 編輯:許銀娟